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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客户咨询称,他的一个客户收货后一直没有付款,想发律师函催一催,但如果对方不签收、不理会,还有必要发律师函吗?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觉得律师函就是单纯的催款函,对君子可能有用,对无赖就是隔靴搔痒。
实际上,律师函除了催款,还有很多想不到的妙用!
1、理清事实争议,亮明态度
大部分争议的产生,都源于双方约定不明确,导致自说自话,事情辩不明,理也说不清。
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律师函对事实进行梳理,帮助当事人理清争议背后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逻辑,同时向对方亮明观点,予以明示和警告。
2、固定证据,为诉讼做准备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些当事人并没有主动留存证据的意识,导致证据不全甚至没有证据的情况。
通过对方签收律师函后的行为,可以创造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材料,起到固定和补充证据的作用,为后续诉讼做好准备。
3、刷新诉讼时效,防止权利超期
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法定期限一般只有三年,而大多数待收账款,都是积压多年的呆账、坏账,很容易出现权利超期的风险。
通过发律师函,可以将邮寄的相关记录作为维权凭证,起到刷新诉讼时效的效果。
事实上,任何纠纷的解决都是一场博弈,各方都要考量自身的收益与成本。
与打官司相比,律师函的适用广、价格低、作用大,无疑是性价比很高的法律工具。
遇到麻烦事,不必急着起诉,可以先考虑委托律师发一份律师函,或许就能找到解决争议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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