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您的位置: 首页 > 梅先法学院 > 先讲先邦
账款清收专题 律师函除了催款,还有想不到的妙用
2022-11-17

最近,有客户咨询称,他的一个客户收货后一直没有付款,想发律师函催一催,但如果对方不签收、不理会,还有必要发律师函吗?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觉得律师函就是单纯的催款函,对君子可能有用,对无赖就是隔靴搔痒。

 

实际上,律师函除了催款,还有很多想不到的妙用!

 

1、理清事实争议,亮明态度

 

大部分争议的产生,都源于双方约定不明确,导致自说自话,事情辩不明,理也说不清。

 

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律师函对事实进行梳理,帮助当事人理清争议背后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逻辑,同时向对方亮明观点,予以明示和警告。

 

2、固定证据,为诉讼做准备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些当事人并没有主动留存证据的意识,导致证据不全甚至没有证据的情况。

 

通过对方签收律师函后的行为,可以创造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材料,起到固定和补充证据的作用,为后续诉讼做好准备。

 

3、刷新诉讼时效,防止权利超期

 

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法定期限一般只有三年,而大多数待收账款,都是积压多年的呆账、坏账,很容易出现权利超期的风险。

 

通过发律师函,可以将邮寄的相关记录作为维权凭证,起到刷新诉讼时效的效果。

 

 

事实上,任何纠纷的解决都是一场博弈各方都要考量自身的收益与成本。

与打官司相比,律师函的适用广、价格低、作用大,无疑是性价比很高的法律工具。

遇到麻烦事,不必急着起诉,可以先考虑委托律师发一份律师函或许就能找到解决争议的正确打开方式


上一条:

欠款清收专题 | 一张支付令,速解要债难

下一条:

账款清收专题 | 欠款催要别着急,固定证据再起诉!

知识产权调解热线:4001361369

法律咨询热线:17637199815

调解热线:4001361369

邮箱:002tmx@sina.com

调解中心地址: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联通大厦六楼

关注众公号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19-2020,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90036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