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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下各类经营者的生存发展遭受到重重阻力,企业也亟需自救以走出疫情寒冬,然而通过降低或者延迟发放员工薪资的方式以求自救是合法可取的吗?针对以下几种常见情形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一、用人单位可以在疫情期间降低工资吗?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有关标准的规定发放生活费。
二、疫情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确因疫情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可以依据不可抗力进行抗辩,不必承担逾期支付责任。但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情况说明,并在阻碍因素消除后尽快完成支付,从而尽量避免劳资纠纷。
因此,企业在符合条件时可以适当对工资待遇进行降低,但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不会引起各种劳资纠纷,从而保障公司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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